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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及后勤社会化单位:
我处在上周全院消防安全专项联合检查中,发现个别单位、尤其是各后勤社会化单位员工的电动车充电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。眼下南京已进入霉雨季节,空气潮湿、温度升高,加上电器绝缘性能下降的影响,是电器火灾的高发时期。各媒体网络也报道了多起因电动车充电不当引起的火灾事故。为此,希望各单位引起高度重视,告诫员工在批准用电的前提下,在电动车充电时务必做到以下几点。
1、不使用不合格的电池和不合格的接线板。
2、每次充电时检查接线板插头是否松动、接触不良或发热现象,一经发现立即停用。禁止高空挂线充电。
3、充电时人员不得长时间离开,应随时可观察到充电状况,一旦充满电及时拔出插头。充电器应放置在保持良好的散热通风条件下。
4、充电过程中如出现电池盒温度异常应停用。充电附近应放置灭火器或灭火毯,一旦起火应第一时间断电,然后进行扑灭。
5、电动车充完电后,应停放到指定的停车区域,不得乱停乱放。
本着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,如由于电动车充电管理不到位引起火灾事故,给学院和他人财产造成损失,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。
特此提醒
治安保卫处
2017年6月21日
江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8号 邮政编码:211106